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部门简介
    • 部门简介


审计处工作职责

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规章制度,独立监督和评价学校及所属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的真实、合法和效益,以及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、评价和建议,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,以促进学校完善管理治理,提高资源利用效益,完善风险控制和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,发挥内部审计的咨询作用,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。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。其主要职责:

(一)起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,拟定审计规章制度和学校年度审计计划,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则,建立健全审计工作机制,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;

(二)参与学校有关审计方针政策的谋划和部署工作,在学校涉及经济活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发挥参谋作用;

(三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;

(四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、战略决策、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;

(五)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;

(六)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、建设工程管理、采购管理、资产管理等重点经济领域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;

(七)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;

(八)对学校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;

(九)协助学校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;

(十)开展学校重点经济领域中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;

(十一)根据学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委托,结合自身资源情况和业务能力,开展审计咨询服务活动;

(十二)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。